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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讲最后,我讲到了深度阅读,这一讲,我就用一些经典文学作品作为示范,跟你聊聊,我是如何发现和感知文学魅力的。
很多人只爱看畅销小说,读经典文学觉得沉闷。希望借着这一讲的例子,帮你在阅读中也能体会到这种魅力。
我们开始。
第一个例子是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头说的一段话。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我们拥有一切,我们一无所有; we had everything before us, 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o Heaven,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he other way 一一简而言之, – in short, 那时跟现在非常相像,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 the period was so far like the present period, that some of its noisiest authorities insisted on its being received, 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for good or for evil, in the superlative degree of comparison only.
这段话非常有名,因为即便是从原文翻译过来,失去了一部分原文的美感,也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想起来富有哲理。
我把原文和译文一一对应放在了一起,希望你能对照中文读一读原文,这里面没有什么生僻的单词,语法非常简单,并不难懂。
为什么要让你读一读原文呢?因为像这样的语句里面的神韵是翻译不出来的。
我们知道唐诗很难翻译成英文,因为翻译之后诗韵就没了。其实好的英文诗文也很难翻译成汉语,道理是一样的。
读文学,首先是去体会语言的美感。一种成熟的语言,它不仅能承载信息,还有它的美感,翻译只能解决信息问题,但往往带来美感的折损。
具体到这段话,有很多翻译的版本,我选取的是译林出版社孙法理先生的版本,另外一个比较流行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石永礼、赵文娟两位老师的版本,我也放在了文稿的最后,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对比一下。
但无论是哪种翻译,其实都很难把狄更斯语言的精妙之处译出来。接下来我就带你对照着中英文,欣赏一下狄更斯的表达艺术。
在这段文字中,狄更斯用了五个表示时代的词,原文里分别是times,age,epoch,season,spring/winter,中文分别翻译成了时代、年头、时期和季节,以及春天、冬天两个具体的季节,以示区别,但其实这样的翻译,或者其它几个版本的翻译,我觉得都很难表达出原文的准确性。
首先,我要说说这四个时间名词的差异。
按我的理解,times是对时间和年代最泛泛的说法,第一句话中用的形容词best和worst,恰好是形容词最高级中最泛泛的关于好坏的说法。
这一句话的意思是,那是人类历史上所有时间中最最好的一段时间,当然同时也是最坏的。
当然,我这样的解释如果直接写到译著中就不优美,因此翻译家不得已,用大家读起来比较通顺的话翻译出来。
第二句话中使用了age一词,虽然它也有时代的意思,但是细讲起来是一年、几年这种长度的的年代,相比之下后面的epoch是比较长的时间段。
比如我们说,地球现在处于地质年代的第四纪的全新世。这个全新世,就用的epoch。
至于season,是比age更短的时间段,它不一定非要指一个季度,也表示时代,但非常具体。
而且,我还要提醒你注意,狄更斯这里还遵循了具体配具体,抽象对抽象的语义搭配原则。
他把最抽象的时间和好坏搭配放在最前面,然后进一步从智慧和愚昧,信仰和怀疑,光明和黑暗,三个层面进行解释。
其中信仰和怀疑在精神世界是最高层面的,狄更斯用了跨度范围最大的epoch来和它们对应。
此外春天总是和希望联系在一起,冬天让人感到绝望,因此最后一句的搭配很自然。这一段文字是在不断强化讲一件事,但是读起来不会感到啰嗦,而且层层递进。
有些中文译本,把这四个表示时间的词,times、age、epoch、season统统翻译为年代,就是没体会到狄更斯表达的苦心,显得是在讲车轱辘话了。
最后,狄更斯还做一个总结。
很多人在最后总结时,喜欢用,“因此”或者“所以”作为衔接,但是狄更斯用的“in short(简而言之)”文学气息更浓。类似场景下,有时我喜欢用“概括来讲”这个词,也供你参考。
细细品读狄更斯这段原文,会感觉畅快淋漓,不由地赞叹文学语言的美妙之处,和我们读唐诗赞叹中文美妙是同样的。
给你做这样的文本分析,正是我之前讲,很多文章要深度阅读的原因。
这段话之所以这么重要,还不光是因为它文笔上的精妙,它也是全书的文眼。
整段话核心的修辞笔法是对比,把看似一组组矛盾的概念放到一起,强调矛盾是有作者的深意的。要知道《双城记》这本书讲的是法国大革命前后故事。
法国大革命的特点就是不妥协,没有温情脉脉,非黑即白,没有灰度,没有折中。
那个时期,同时上演着善良与邪恶、友情与阴谋、自由与暴力的大戏,狄更斯就是要让大家看清楚人类历史上这个充满了矛盾,既伟大又血腥的时代。
同时作者也告诉读者,即便是在那个时代,依然充满着人性的光辉。
你看,同样一段话,深读可以读出这么多东西来。
很多文豪和狄更斯一样,会在他们的著作中,开篇就用一两句话概括全书。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开篇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预示着卡列宁和安娜家庭未来的不幸以及全书悲剧的结局。
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开篇是这样写的:“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情实理……正是因为这个真情实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种人一搬到什么地方,尽管他的感觉见解如何街坊四邻毫不了解,他就被人当成了自己这个或那个女儿一笔应得的财产。”(张玲、张扬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海明威在《丧钟为谁而鸣》的开头讲了英国诗人多恩的一首诗,讲:“……不要问丧钟为谁,它其实为你而鸣”。
而尼克松在自传《角斗场上》开篇用了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一句话:“荣誉属于真正置身于竞技场上的人……”
这种表现手法的目的都是为了先声夺人,当然,他们也为我们留下传诵至今的名句。
为什么有些文学经典值得反复读呢?
因为这样才能体会语言的美感和文字的魔力,这就如同我们欣赏米开朗基罗的绘画,或者贝多芬的音乐一样。
很多文学大师,给我们树立了一些表达思想的样板,他们用一些很普通的词和语法上很简单的句子,把自己的想法甚至是人类共同的想法,准确而优美地表达出来了,让语言有音乐一般的韵律,绘画一般的色彩。
深度阅读文学作品,不仅能够体会语言的魅力,也更能把握作者真实的含义。
接下来,我就以鲁迅的《故事新编》中的《铸剑》为例,进一步来说说作者在作品中会埋藏什么样的深意。
《铸剑》的故事原型出自中国古代的志怪小说集《列异传》,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楚王请天下第一铸剑名师干将、莫邪夫妇为他铸剑。干将夫妇知道剑成之日就是自己丧命之时,因为楚王怕他们给别人铸剑。于是二人铸了雌雄两把剑,雌剑献给了楚王,雄剑由莫邪保留,将来由他们的遗腹子去报仇。干将在献了剑之后果然被楚王所杀。
16年后,干将、莫邪的儿子眉间尺长大成人,决心报仇。
但是他一个孩子办不到这件事,这时他遇到了侠士宴之敖。宴之敖讲,他可以去杀了楚王为干将一家报仇,但是需要宝剑和眉间尺的头颅。眉间尺相信宴之敖,就把自己的头和剑交给了他。
宴之敖以献眉间尺的头晋见楚王,并设计,在煮头的鼎边用宝剑砍下了楚王的头,最终为干将一家报了仇。
同样的故事情节,鲁迅改编它的价值在哪里呢?
在我看来,是鲁迅给细节赋予了新的深意。这篇小说是鲁迅去世前不久完成的,他一生致力于改良中国社会,但是看客们是唤不醒的。小说里有作者一生的隐喻。
比如残暴的楚王,想报仇的眉间尺,侠士宴之敖,分别象征了反动的旧势力,年轻时的鲁迅和成熟后的鲁迅。
在鲁迅改编过的故事中,暗示了干将莫邪铸剑时,就开始觉醒了,因此准备了为后来报仇的武器。觉醒,向旧世界复仇,是鲁迅自己的写照。但是眉间尺有复仇之心,却无复仇之力,这也是鲁迅对年轻时自己的写照。
鲁迅后来以改造社会为己任,对应到小说里就是宴之敖的形象。小说最后写,仇报了,周围却仍然都是看客,鲁迅暗示自己的希望落空了。
确实有一些书需要精读。但并非所有人都是像鲁迅那么写书,因此并不需要所有的书都那么读。很多书意思表述得很浅显,往深了读,过度解读,就没意思了。
小结:
经典文学,之所以值得反复读,是因为只有通过深读,才能体会到语言的美感、文字的魔力和作者的深意。
作业:
能不能分享一段你深度阅读过的文学作品,做个分析?
关于阅读方法论的部分,我就讲解到这里了。阅读是写作的基础,从下一讲开始,我们进入写作方法论模块。
附录:
石永礼、赵文娟老师翻译版:
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
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
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
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
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
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
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
简言之,那个时代跟现代十分相似,甚至当年有些大发议论的权威人士都坚持认为,无论说那一时代好也罢,坏也罢,只有用最高比较级,才能接受。
用户留言
Kevin杨
96 赞
吴军老师启发了我可以通过翻译英文经典来提高写作水平。 复旦大学作家班的陶磊老师直播里说可以通过翻译学习写作。 通过自己翻译再学习一下专业的翻译慢慢就能提高写作水平。 另外韩亮老师的如何建立英语思维的课程里教的中英文思维回译法也是很不错的。 通过翻译英文经典既体会了语言的美感,又练成了地道的英语,还提高了写作水平,何乐而不为。8小时前
张丹心
95 赞
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文学经典是中国人最时尚的话题。上世纪80年代,如果你没看过“先锋派”、马尔克斯,你都不好意思跟别人打招呼。 文学名著之所以成为经典,一方面是这些作品已经经历了大浪淘沙留下来的这个时代的精神特质和文化符号;另一方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常看到或者想起的一些人、一些事,都能够在作品中找到共鸣。 但是现在,不管我们是否承认,文学早已成为了小众话题。大众热衷阅读的,是希望“看完就能用”的实用图书。 在此,强烈推荐卡尔维诺的《为什么读经典》一书。9小时前
张丹心
80 赞
“许多年以后,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着刑队时,准会记起他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多年前的下午来。” 这是《百年孤独》中的第一句话,叙述者是站在某一个时间明确的“现在”讲“多年以后”的“将来”,然后又从这个“将来”回顾到“那多年前的一天”的“过去”,这句话包含了现在、将来、过去,形成了一个时间性圆圈。这便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小说中处理时间的哲学。 实际上,那个“现在”“许多年以后”“那久远的 (多年前的) 一天下午”三个时间段,只是事件先后的排列,从叙述者口吻看,一切都已发生存在那里了,一切都属于回忆。8小时前
Cynthia
42 赞
#阅读与写作08# - 经典文学的魅力 语言本身富有魔力。 翻译总是会或多或少对原文的信息有所折损。 除了老师课程中讲的文学作品的例子,还想到一些接地气一点的例子: - 一些英文流行音乐被翻译成中文之后,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 一个刚开始看美剧的人,总是get不到其中的笑点。 - 另外,学术上的一些专业名词,还没有确定的中文对应。 除了韵脚,同义词、词语的象征意义、以及语言背后的文化,都是单靠翻译难以保全的。 如今翻译软件这么好用,为什么还要学外语?有的含义只有原文能表达,就像有的画面只有单反相机能捕捉。7小时前
Masir
33 赞
中学时代错过了仔细品味文学中的精华,所以错失了很多感性时刻。等踏入社会才慢慢意识到文学作者的才华,因为这是时代的写照。 深度作者的文章,一定是要身处作者的历史时代去思考作者的处理! 我要解读的文学作品是一首诗,舒婷《致橡树》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籍; 也不止像险峰,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 背景: 有一天归侨老诗人蔡其矫与舒婷散步时,向她说起这辈子碰到的女孩。他这样说道:有漂亮的女孩子,又没有才气;有才气的女孩子又不漂亮;又漂亮又有才气的女孩子,又很凶悍,找一个十全十美的女孩子很难。 舒婷当时听了后很生气,觉得那是大男子主义思想,男性与女性应当是平等的。于是当天晚上,她就写了首诗交给蔡其矫,就是著名的《致橡树》。 那么从背景里可以仔细再去品味文章的价值!8小时前
常亮
27 赞
语言的魔力能够化寻常为神奇,虽然我没有完整的读过《圣经》,也不是信众,但我的外祖母生前有一本翻破了的《圣经》,我偶尔翻看,里面很多经典文本,《圣经》其实算是西方文学的经典。 比如: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新约·哥林多前书》 Love is patient,love is kind,love is not envious or boastful or arrogant or rude. It does not insist on its own way,it is not irritable or resentful, it does not rejoice in wrongdoing, but rejoices in the truth. It bears all things, believes all things, hopes all things, endures all things. Love never ends.6小时前
余JINH
25 赞
我分享一首英国作家狄兰·托马斯的《只不过是人》这首诗歌,他的诗歌给人一种力量,喜欢读原文的,可以尝试阅读,虽然英文水平也是很一般,还是比较欣赏英文版,英文之美比较有意境!就像《诗经》翻译成英文一样,和中文的韵味差别很大的! 托马斯是20纪30年代英美最杰出的诗人之一,代表作《不要温顺地走进那个良宵》《羊齿山》等。狄兰·托马斯的诗歌多围绕生、欲、死三大主题,诗风精犷而热烈,表现自然的生长力和人性的律动。 /// 只不过是人 只不过是人,我们走进了树林 诚惶诚恐,柔声细语地 唯恐吵醒白嘴鸦 唯恐悄无声息 走进一个翅膀和啼鸣的世界。 如果还是孩子,我们也许会爬上树, 捉住睡梦中的白嘴鸦,不折断一根枝丫, 蹑手蹑脚地爬上树冠, 在枝叶之上,探出我们的脑袋 惊叹于漫天不灭的星斗。 不再困惑,仿佛那条路, 不再惊叹于众所周知的奇迹, 混沌之余必将迎来天赐的幸福。 然后就是,我们所说的可爱, 孩子们惊奇地瞭望漫天的星斗, 那就是目标与终点。 只不过是人,我们走进了树林。 /// 英文原文 Being but men By Dylan Thomas [England] Being but men, we walked into the trees Afraid, letting our syllables be soft For fear of waking the rooks, For fear of coming Noiselessly into a world of wings and cries. If we were children we might climb, Catch the rooks sleeping, and break no twig, And, after the soft ascent, Thrust out our heads above the branches To wonder at the unfailing stars. Out of confusion, as the way is, And the wonder, that man knows, Out of the chaos would come bliss. That, then, is loveliness, we said, Children in wonder watching the stars, Is the aim and the end. Being but men, we walked into the trees.7小时前
古小千
18 赞
美感、深意与魔力,惟有深读才能体会。 我印象深刻的作品是 Nabokov 的名著<LOLITA>,大学一年级时选修一门通识课程『电影英文』,借由解析电影艺术来谈英文文学,当时老师介绍1962年导演Kubrick 翻拍的同名电影,就引述原著开篇的一个经典段落: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翻译:萝莉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萝莉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萝—莉—塔—) 若从翻译,很难感知到作者这段文字的魔力。原文中LOLITA三个字节,勾起舌尖的欲望,光是反覆诵读都引人害臊,这是语言的美感。 正如唐诗翻成外文,许多美感就丢失了,好的外文作品应该也需要找回本来面目,让作者设计的深意,丰富我们的审美。8小时前
敖文锋
16 赞
从未认真读过一本经典文学作品,但我心向往之。 希望自己能知晓大致的历史背景,通过了解作者的生平后能迅速融入那个年代。 所以我会慢慢补上一些历史的知识。 也希望自己能从剧中人的视角体会社会百态、冷暖人生,获得更丰富细腻的人生感受。 所以我会选定一本,在某个休息日的时光开始慢慢品读。 一遍没读出来,就等以后阅历体验涨了再回来重读。 中文没读出来,就换英文原著读。8小时前
Yue
13 赞
上学时期做阅读理解总觉得没有意义,认为是在那过度解读作者的想法,作者当时可能根本什么也没想。 等长大了,经历多了,阅读也多了以后,发现以前的想法真的是大错特错了。 一段文字是不可能不表达情感的,就算是作者写这段文字时没有想着要表达什么,他当时的心情或者际遇也会无形的影响他文字的表达方式。 文字是有感情的,你悲伤他就悲伤,你快乐他就快乐。 我现在相信了。8小时前
王黎璐
12 赞
比如《史记》中人物命运多给人以悲剧之感,“死”是贯穿于整部作品的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当我们去解读这些人物命运时,不能不从太史公的生死观的高度去观照。 《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蔺相如之“处死”,《魏公子列传》写侯赢“北向自刭”,《刺客列传》写激励荆轲为燕太子丹入秦行刺自杀的田光,他们的“死”有些让人难以理解。但我们纵观太史公的生死观:“知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报任安书》中云:“勇 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所不勉焉。”《季布栾布列传》又云:“贤者诚重其死。夫婢妾贱人,感慨而自杀,非能勇也,其画无俚之至耳。栾布哭彭越,田叔随张敖,去死如归,彼诚知所处,虽古烈士,何以加哉!”这都和《陈涉世家》中的“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云云一脉相通。当我们从整体的角度去观照这些英雄的“死”时,便不难理解他们身上的悲剧之美和苍凉的悲剧气氛。 顺便打个广告,隔壁熊逸老师对《资治通鉴》的精读正在发车,十分精彩,欢迎同学。2小时前
一只鸡蛋
12 赞
“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跑,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 ——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精妙的比喻。每一句话都是一个画面,在你的脑海里出现。读完之后你会感叹一句:就是这样的。但不同的人又会把它对应到不同的场景。7小时前
Hanskeng
12 赞
说到经典,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傲慢与偏见》,记住简奥斯汀的笔,让我得以了解19世纪英国上层社会的生活,不禁让人神往。 那里有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更有那个时代背景下英国乡绅阶层的礼节、成长、教育、道德、婚姻观。反观到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虽然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少,但是在精神生活上却不见得比他们更富足。 “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都会需要一个太太,那时家有小女的家庭总把那些单身的富有男子,当成自己未来的资产,这是那时候的价值观。不过在我看来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格调”,尤其是乡绅家庭,对生活细节的品味。8小时前
归海
9 赞
小时候忙着考试刷题,经典基本没怎么看过,但电影看得比较多。许多经典电影里面的台词是写的真的好! 在兵临城下(enemy at the gates)里政委由于喜欢女主Tania不得(女主喜欢Vassili)而对男主Vassili产生恨意,他决定举报Vassili的不端行为,他让书记员记录的举报内容就是: To the proper military authority, I'm calling to the commandant's attention the recent changes noticed in the attitude towards fighting of soldier Vassili Zaitsev. He has attempted on several occasions to escape his duties, voiced doubts on the chances of our victory and defeatist comments in public . The inexplicable duration of his duel with Nazi sharpshooter can only be explained by his lack of belief in the communist ideal. 用词文雅准确,非常好的表达了意思,更是加强了政委这个人物角色的塑造。特别是英文的语法语序和汉语很多不一样,重点鲜明,层次清晰,格式完整层层递进。 我也具体说不出来很多,就是感觉好,通透! 附自己的渣翻译.... 致合适的军事权威,我想请司令员注意最近士兵瓦西里·扎伊采夫战斗态度的变化。他曾经多次试图逃避职责,对我们的胜利可能表达怀疑,并且在公开场合发表失败主义言论。他与纳粹神枪手决斗的持续时间莫名其妙,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它缺乏共产主义信仰!7小时前
一只鸡蛋
8 赞
她(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 ——钱锺书《围城》 钱老这一段文字游戏玩的太妙了。7小时前
光明真心
7 赞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本意是写给自己看的,但在妻子的鼓励下,他勇敢的将自己曾经的背叛公之于众,“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灰尘,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公开出版了这本书。可不曾想,竟然成为了2005年美国排名第三的畅销书,并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富家少年和仆人的故事展开。12岁的富家公子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压抑、痛苦和自责,他焦虑不安,矛盾的逼走了处处尊重、爱戴、维护他的玩伴哈桑,不久,自己也和父亲因苏联入侵逃亡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无法原谅自己当年的背叛,为了赎罪,他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被杀的好友尽自己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和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纠结万分并难以选择。 全书故事情节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细腻温暖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7小时前
耶律達石
6 赞
虽然没有读过双城记,但它开头朗朗上口的优美字句非常吸引我,最终花时间背了下来。(不用讨论,必然是译林出版社的版本) 很多时候,语言的好坏的确能让人对一部作品内涵的理解产生改变。就如同有营养的食物,如果烹饪手法拙劣,照样不会产生食欲一样。经典作品与畅销小说的一大区别就在于此。 当然了,思想深度也差距很大。没有思想的文章不会流传很久,因为过了那个时代,那些信息就不重要,没人需要了。 最近总是在学习得到课程,好久没读经典,今后慢慢捡起来。3小时前
郭成
6 赞
优秀作者和优秀科学家其实做的是一件事情,好的文学作品是将大量的内容和感情浓缩在有限的文字之中,我们震惊的不是词藻的华丽,而是精巧的构思,就像精妙的实验设计一样,那种简洁而深奥的美让我迷醉。4小时前
左星星
5 赞
最近看的文学作品就是乔治马丁的史诗巨作《冰与火之歌》了,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下面这一段,守夜人的誓言,每次读原著或者看电视看到这段台词,都热血沸腾 不仅英文写的美,中文的翻译也把英文的那种悲壮和激情完全通过文字展现出来 第二段开始的几句no的排比句,写出了守夜人牺牲掉了一切,至死方休 第三段开始的几个排比句,用了比喻的方式,表达了守夜人的职责 最后一句,All nights to come,夜夜皆然,把自己的一生永远奉献给了守护王国的事业 在冷兵器时代,战士冲锋之前,指挥官都要来上这么一段,激发所有人的战斗力,优秀的语言和文字的组合竟然可以激发人身上巨大的能量,这就是文字的魅力 Night gathers and now my watch begins.It shall not end until my death. I shall take no wife,hold no lands,father no children.I shall wear no crown and win no glory.I shall live and die at my post. I`m the sword in the darkness.I`m the watchers on the walls.I`m the shield that guards the realms of men. I pledge my life and honor to the Night`s Watch 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 ——the Oath of the Night`s Watch 长夜将至,我从现在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王冠,不争荣耀,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我是长城上的守卫,我是守卫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守夜人誓言6小时前
一只鸡蛋
5 赞
“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快步如飞,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忘掉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唯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 ——廖一梅《恋爱的犀牛》 一句一句的排比把情感越推越高,越推越紧,比喻在意象中不同构建,最后突然来了一个转折,确把情感推到了最深处。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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